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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再升级!我院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字号:    】        时间:2022-04-25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衔接和协调配合,提高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202246日上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与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联合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

  揭牌仪式前,江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艳萍、刘杰一行参观了机场公安局案管大厅、执法办案中心、巡特警装备室等。 

  参观完毕,江汉区院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共同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首次联席会议。会议由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功言主持。 

  揭牌仪式上,江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与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珍共同签署《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为该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机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珍对该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构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日常对接,健全办公室制度规范和工作台账,协调局内各警种、所队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确保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虚心用心,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要提前商请检察院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于检察院审查提出的意见,要全力配合审查工作,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完善证据体系。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刑事办案业务信息研判,不定期向检察院通报交流侦查监督、刑事立案、犯罪形势等情况。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与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类案指导,研究专项打击、防范对策和措施。推动构建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就双方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凝聚共识,更新司法理念。以办公室成立为契机,增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有机衔接,提高案件质量,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二是创新机制,搭建桥梁纽带。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法治理念相互传递的纽带和办案沟通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等措施。区检察院要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督,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与机场公安局携手促进案件质量、监督质效的不断提升。三是同心同行,形成司法合力。以在司法办案中形成合力为目标,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良性互动、精诚合作、务实创新, 使检、警双方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为新时代的检警关系探索、创新,打造可推广的、制度化的合作模式。 

下一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全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法治保障。
  作者:付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