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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脑智库”上线!江汉区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字号:    】        时间:2022-09-16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915日下午,江汉区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10名来自江汉区相关行政机关的专业人员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及班子成员、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邵奇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剑宣读了《关于聘任彭聪等10名同志为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领学最高检《关于行政机关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文件。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依次为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任证书。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长杨波和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姜帆分别发言,他们表示被聘任为特邀助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能动履职,积极配合检察办案,努力推动执法司法共赢双赢。 

  区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代表、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陈冬和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金升展分别发言,他们表示将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和实践优势,努力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共同提升检察办案品质。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就进一步落实好《工作办法》,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探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路径,有利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交流、强化合作,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把握开展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携手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二是要发挥优势、能动履职,努力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指导咨询。特邀检察官助理尽管身份上是“兼职”,但在履职上是“专职”,要尽快熟悉检察工作的流程、规则和规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全面融入到检察办案中,当好检察办案的“参谋员”“调查员”。要努力成为检察机关与所在行政机关交流合作的纽带和桥梁,推动双方良性互动、高效衔接,搭建起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的“连心桥”,当好检察机关的“宣传员”“联络员”。 

  三是要抓好服务、做好保障,充分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办案部门要立足实际,及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出席公开听证会、参与专项工作,综合部门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便利条件,及时进行专项检察业务培训,提升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能力。要加大履职管理力度,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履职过程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参与办案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履行职责。 

 

作者:赵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