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大数据精准堵漏 科技赋能织密社矫对象违规外出监督网

【字号:    】        时间:2023-06-15      

   “刑执检察官综合运用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公安机关警综平台等大数据平台,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况进行综合比对研判,便可及时、精准地开展检察监督,像杨某这样违规外出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彭奔介绍道。

  杨某是该辖区内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矫人员。20234月,该院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时,对照前期利用大数据分析出的疑似存在违规外出情况人员名单,对重点人员进行一对一调查谈话,发现杨某曾于20169月未经请假私自乘坐飞机离汉。“当时我家亲戚确诊了癌症,想到请假审批手续尚需时日,我一时探视心切,没请假就出省看望,回来后又心存侥幸,便未补办手续。”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 情节轻微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训诫”,其行为违反了上述有关规定,然而相关职能部门长期未予发现,也未给予杨某任何处罚。 

  “经调查了解,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的行踪,监管部门只能通过对在矫人员实施‘电子围栏’实时定位抽查、人员主动报备等方式单方面地接收其出行信息,缺乏直接有效的监管手段获取在矫人员的实际外出情况,导致违规外出行为有时不能及时被发现、纠正。”江汉区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平解释道。考虑到在矫对象违规外出可能产生脱管风险,虚化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惩戒作用,为有效破解难以发现矫正对象违规外出的难题,该院积极探索解决方案、想方设法打通渠道,与区刑侦大队联系,借助公安机关警综平台,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添上智能之翼。 

  20232月,江汉区院决定在辖区内开展社区矫正违规外出专项检察。第三检察部通过派驻检察室获取当月所有在矫人员共173人的基本信息,依托公安机关警综平台逐一查询所有在矫人员的外出乘车、乘机、异地住宿等记录,结果反馈有四十余名在矫人员存在外出出行、异地住宿记录,通过比对请假数据后,排查出可能存在违规未请假外出人员二十余名。随后,第三检察部利用该院321日起开展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契机,针对重点人员进行“一案一查”,仔细检查档案资料,面对面向当事人核实详情,最终筛查出杨某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违规外出的情形,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与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规范社区矫正请假管理。 

  我已深刻认识到社矫期间违规外出的严重后果,愿意接受惩罚,保证以后一定不会再违反规定。”20234月底,在矫人员杨某拿到因违规外出受到的训诫处分时后悔不已。据了解,目前两名存在违规外出的在矫人员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此次平台融合数据碰撞成功开展监督,为第三检察部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违规外出专项检察提供了崭新思路与范式。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水平,该院积极探索搭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与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磋商建立长效机制,确定今后每个季度利用大数据平台对辖区内在矫人员进行一次外出信息筛查,及时发现违规外出行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切实规范社区矫正请假制度,以“数字检察”为新时代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作者:戴安琪、彭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