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出庭“观摩+评议”等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能提升,2月29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江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组织开展“观摩+评议”活动,副检察长王平、第二检察部主任乐峰及部分干警到场观摩。
同时,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作用,该院邀请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余位同志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江某伙同原城建集团监事会主席潘某,利用潘某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调查,讯问重点突出,举证条理清晰。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量刑幅度、自首、坦白、立功等从轻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客观、全面呈现被告人犯罪的过程和事实,让旁听人员深入了解被告人是如何在利益诱惑下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我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感到非常自责,目前已经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希望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江某声泪俱下,悔不当初,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
庭审结束后,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以及内部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认真研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焦点问题交流探讨。
下一步,江汉区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多元化、精细化、实战化岗位练兵活动,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对检察队伍业务素能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周俊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