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蔡某、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法院当庭宣判。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惠平,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俏春及市、区人大代表通过“沉浸式”旁听庭审、“面对面”交流座谈,对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展开专题调研。
2023年4月,蔡某、黎某先后到达长江通江支流东荆河黄陵闸下游水域,使用钩刺耙刺,捕获渔获物共计61.1公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蔡、黎二人作案水域自2020年起全面禁捕,使用的钩刺耙刺也属禁用渔具,极易改变水域原有鱼类群落结构,破坏水生生物群落稳定性,进而影响水生生态系统功能。同年11月23日,该案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对蔡某、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导致的生态损失进行评估。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蔡某、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以生态修复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依据该院与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建立的“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公证机关对相关生态修复赔偿费用和公证费用进行提存。“这是我院创新运用该制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又一次成功实践,特邀各位代表莅临现场监督。”第四检察部主任李琳介绍道。
庭审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惠平,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俏春,市人大代表付志琦,区人大财经委委员王春梅,区人大代表周静、梅红彬返回江汉区院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率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座谈会由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俏春主持。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从“依托管辖优势,强化特色亮点,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立足法定领域,聚焦社会热点,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完善工作机制,创建‘唯益’品牌,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等方面介绍了该院近两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就目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作汇报。
“今天旁听庭审,我感触良多,既学习了非法捕捞的相关法律知识,也了解了江汉区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希望检察机关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具体分项工作设置主题宣传月,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江汉区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亮点纷呈,针对非法捕捞案件,坚持打击、监督、治理并重,积极探索精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路径,值得点赞!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监督工作,当好‘公益’看护人。”座谈会上,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江汉区院在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取得的履职成效,并结合庭审感受提出意见建议。
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俏春表示,参会代表从不同视角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对人大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议检察机关认真梳理、及时吸纳、积极落实,丰富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为江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惠平表示江汉区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作为、有力度、有成效。未来,要进一步凸显地域特点,结合江汉人口、经济密度双“高”的特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江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进一步凸显协作精神,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凸显品牌效益,努力办理一批精品案件、典型案件,搭建好具有江检特色的品牌矩阵。
下一步,江汉区院将坚持“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职能定位,一如既往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主动担当、勤勉履职,奋力谱写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篇章。
作者:邵恒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