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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登|武汉江汉:被害人的损失67万余元全数追回

【字号:    】        时间:2023-11-23      

  2021423日,刘阿姨经街坊介绍,来到深蓝肽保健品科技公司参观,热情的业务员拉着她一边展示保健品,一边介绍投资项目。您今天投资1500元,往后一个月每天都能领65元,我们还额外赠送您50元,相当于您纯获利500元呢……”听着令人心动的高回报率,再看看一旁排着长队领钱的人,刘阿姨头脑一热,不仅参与了这个项目,还追加5万元投资。

  然而三天后,当她到该公司准备领取利息时,却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门口围着数十名讨要投资款的老年人。刘阿姨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 

  原来,20213月,张某荣等人经共谋,想出以卖保健品为幌子吸引客户投资的生财之道,随即成立一家空壳公司——“深蓝肽保健品科技公司,开始从事集资诈骗活动。张某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全面运营,鲜某任公司总监,协助张某荣管理控制公司,秦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担任公司财务。 

  20226月至8月,公安机关将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归案,9月,将案件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最大程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经过梳理与核对,检察机关查明,该公司成立以来,共向152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82万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67万余元。 

  这些钱都是老人们辛苦攒下来的养老钱,你们自己也是有长辈的,将心比心,想想如果是自己的亲人遭受巨大损失,他们怎么办……”讯问时,为了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详细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从轻情节的司法政策。张某荣表示愿意退还违法所得,并联系亲属积极筹措资金。在法院审理期间,张某荣家属代其退赔集资参与人全部经济损失。 

  223日,该院将这起集资诈骗案提起公诉。519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鲜某不服,提出上诉。91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3日,记者通过采访武汉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到,该市两级检察院共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16个,通过强化上下联动,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类案指导,形成合力。在依法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坚持办案与社会综合治理并重,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反诈进社区线上+线下普法活动,以案释法,揭露新型诈骗套路,切实提高群众防诈反诈意识。 

 

作者:周晶晶、李雪、戴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