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好了一些,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业务员工作。”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峰回访一起诈骗案被害人、救助对象朱梅(化名),得知她已一扫阴霾,生活慢慢步入正轨。
被骗光积蓄还背上一身债
2021年9月,朱梅做产品推广工作时遇见了张某,她请对方帮忙扫码,两人互加了微信,之后,张某便时常嘘寒问暖。次年年初,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张某搬到朱梅租住的家中。
张某自称是工地包工头,搬家时曾向女友展示他的两本房产证和身份证,声称结婚后会把朱梅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当朱梅提出想去看房子时,张某却以“是毛坯房,以后再看”为由搪塞过去了。
2022年3月2日,张某开始频繁以股票调仓、工地出事、项目垫资、给工人发工资等各种理由向朱梅借钱。借光朱梅的6万余元积蓄,张某还不满足,怂恿朱梅在支付宝花呗、借呗等平台借钱,理由是他的征信不好,并承诺由他来还款。单纯的朱梅不疑有他,把自己手机的开机密码以及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银行卡的密码一股脑都告诉了张某。之后,张某利用朱梅的个人信息及人脸识别,陆续通过闪电贷、分期乐、安逸花及信用卡等渠道贷款20万余元。
为打消朱梅的顾虑,张某支付1.5万元首付款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贷款36期,车登记在朱梅名下,美其名曰“买车送你,贷款我付”。但事实上,张某仅支付首月月供后就只管用车不管还贷了,之后更是在朱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抵押给典当行借款2.3万元。
越来越多的催款短信让朱梅起了疑心。2022年8月,她偷偷查看张某的手机,发现他在微信里同多名女性保持暧昧关系,更可怕的是,张某曾要求朋友冒充警察给朱梅打电话,说“不给钱就要把人抓进去”,被朋友拒绝了。朱梅循着张某房产证上的地址找过去,却被小区物业告知“根本没有这个楼栋”。
2022年8月13日,朱梅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随后将张某抓获。
恢复手机数据精准指控
张某归案后,承认居民身份证和房产证都是他花钱在地摊上找人伪造的,目的是“为了装一下,增加一点信心”,对于借款,他认为“两个人谈朋友,谁有钱就花谁的”。据他交代,说谎只是为了借钱,借的钱部分被他还了高利贷,剩下的都被用于两人日常消费。
2022年8月29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提请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谈园审查案卷后,认为张某构成诈骗罪的相关证据不足。
“证据主要是被害人陈述以及各种账单、银行流水,其中仅有一笔468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能证实犯罪嫌疑人于2022年3月5日以股票调仓的名义向被害人借款。”谈园解释道,“转账记录不等于转账事由,双方之间不排除有正常的经济来往。现在,每次转款的事由尚未查清、张某是否以虚假事由进行诈骗的具体事实尚未查清、被害人具体被骗的金额也尚未查清,因此,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证据不足。”
2022年9月5日,江汉区检察院在依法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张某批准逮捕后,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围绕借款金额、借款去向等5个方面继续补充侦查,注重收集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客观证据。
然而,由于犯罪嫌疑人手机损坏严重,被害人又在外地,证据补充情况并不理想。同年11月,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发现,虽然张某承认包工头身份是伪造的,两人恋爱后,他一直没有工作,每日混迹在麻将馆,借的钱大多用于个人赌博及挥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指控其构成诈骗罪及确定诈骗金额的证据仍然不够充分。
看着日渐临近的起诉期限,该院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承办检察官通知朱梅来到检察院,对照她和张某的转款记录,核实每一笔转账的时间、性质、事由及转账经过。由于部分聊天记录被清理,检察官劝说被害人提交日常使用的两部手机,交由检察技术部门进行数据恢复。
获得两人交往以来的完整聊天记录后,检察官进行梳理比对,从对账单中将张某以虚构的理由进行借款的每一笔金额逐项摘出,再扣除张某给付的现金和生活支出,从而准确核定诈骗金额;再询问典当行、麻将馆工作人员以及张某朋友,确认张某在借款期间无正当工作、无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调查期间,检察官还发现,朱梅对自己支付宝账户两次向他人转账共计2.1万元的情况毫不知晓,相关转账记录也被删除。通过进一步讯问,张某承认,上述资金系其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被害人手机进行的贷款与转账,收款账户由他控制。
两级院联合进行司法救助
将涉案金额精准锁定至253844.1元后,2023年1月,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诈骗罪将张某起诉至法院。同年4月3日,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2万元,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复核被害人信息时,检察官了解到朱梅常年在外打零工,收入微薄且不稳定,还有患病体弱的家人需要照顾,张某留下的25万余元负债更是让她的生活雪上加霜。由于张某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帮助朱梅渡过难关,检察官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该院第五检察部。经调查核实,线索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江汉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一方面,向武汉市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得到了支持;另一方面,及时向区妇联移交困难妇女救助线索,为其争取心理辅导、就业培训等综合帮扶措施。
2023年7月至8月,江汉区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联合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感受到社会各界真诚的关心,朱梅逐渐重燃起生活的信心。
作者:周晶晶、付静宜、冯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