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相识多年、亲密无间的好友。平安夜、跨年夜时,她邀请好友到家中做客共度佳节,未料闺蜜见财起意,两次盗走其价值上万元的名包和项链。日前,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家中失窃万元财物,在二手交易平台发现线索
“我家被盗了。”2023年1月3日,一名女士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家中丢失了价值上万元的物品,“今早我发现三个奢侈品牌包和一条项链不见了,那条项链我在1月1日凌晨时还戴过,戴完后就放到衣帽间梳妆台的抽屉里再也没动过。”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将案发时间锁定在1月1日至1月3日之间。经调查发现,被害人家为两室一厅结构,一间卧室住人,另一间是衣帽间,被盗财物均放置于衣帽间内。而大门是被害人家唯一的出入口,门锁为密码锁,门铃有监控,门窗均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监控视频显示,近三天除被害人外,只有两人进出过被害人家,一人是被害人的好友刘某,一人是做清洁的阿姨。民警立即传唤二人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但她们均否认自己实施了盗窃行为。
2023年1月4日,被害人想着小偷或许会在二手交易平台销赃,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二手交易平台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不料竟真的找到了与自己丢失的项链和其中一款包一模一样的商品,且均出自同一个卖家。由于项链和包都有唯一的编码,通过私信卖家对比其发来的编码,她确定这正是自己丢失的财物,遂立即将相关线索告知警方,并与民警一同来到卖家发来的交易地址——一家二手奢侈品专卖店。
被害人在店内共找到丢失的两个包和一条项链。通过查阅店长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账单,警方发现这些物品均是由被害人好友刘某变卖的。
邀请好友留宿,未料竟“引狼入室”
被害人和刘某是相识九年的好友。2014年,在网络贴吧初识后,她们变成了无话不谈的网友,直到2022年,刘某来到武汉并搬到被害人家的楼下居住。此后,被害人经常邀请刘某到家中吃饭、留宿过夜。
2022年12月24日晚,被害人邀请刘某到她家共度平安夜,刘某在此期间实施了第一次盗窃。当时,刘某正着手筹备开一家店,急需一笔钱,看着好友家中的奢侈品不禁动起了歪念。次日一早,刘某趁被害人在主卧休息时,溜进衣帽间选中一个奢侈品牌包,将包藏在客厅沙发的靠枕背后,做完这些她返回主卧和被害人一同休息。到要回家时,刘某看被害人还在卧室,便将之前藏好的包顺手牵羊拿走了,当天中午联系二手奢侈品专卖店上门收购,将包以8500元的价格卖出。
2022年12月31日晚,刘某再次受邀到被害人家跨年,她如法炮制,偷走了两个包和一条项链,并以2.15万元的价格将其中一个包和一条项链卖给二手奢侈品专卖店。
因一时贪念,她落入法网失了友谊
2023年1月6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被盗物品均被警方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刘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4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退还3万元货款给二手奢侈品店店长。
2023年10月13日,该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该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3.6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3年12月20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当初一定不会选择这种错误的方式,既伤害了朋友的感情,还被判处了刑罚,现在剩下的只有无尽的忏悔与愧疚。”在法庭上,刘某后悔万分。
作者:周晶晶、戴安琪、李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