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新时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江汉高质量发展
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套路贷”、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2人,提起公诉82人,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2人,依法起诉华氏集团李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亿余元案,配合做好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持续开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批准逮捕损害创新企业和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381人。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在武汉中央商务区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区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深入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开展调研咨询,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守护绿水青山蓝天。持续开展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86人,起诉73人。在办理毁林滥捕等案件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生态修复机制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4件7人,推动“补植复绿”。深入剖析长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发案原因和治理隐患,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管理、依法履职、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
服务民生改善。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区工商局走访调查校园周边200余家食品销售及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的食品安全,发出检察建议162份,督促消除校园食品及消防安全隐患。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11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维护正常用工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1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4万余元,保障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7件1798人次,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院受理接待中心被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 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制定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配合,突出打击重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0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8人,已起诉34人,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刘洋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被定性为“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案件办理情况被央视《新闻直播间》、《社会与法》、《检察日报》和《长江日报》等媒体报道。结合办案,提出的《关于打击黑恶势力控制长江水域采砂行业的建议》被市委办公厅采用,并受到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批示。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54人,起诉1823人。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运用不批捕、不起诉和量刑建议等措施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83人,不起诉136人,建议法院从宽处理1468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齐抓共管、联勤联动要求,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对汉口火车站、企业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到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2场次,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4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依法批准逮捕网络传销、网络色情、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毒品等犯罪嫌疑人18人,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三、 恪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职务犯罪侦防职能划转后,检察机关仍然承担对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工作。“两反”转隶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加强与区监察委的衔接配合,强化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性改革,继续服务反腐败大局。共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已判决10件17人,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2件。依法办理了“天网2018”行动启动以来湖北省首例外逃人员职务犯罪案,受到省市监察委的充分肯定。认真做好转隶后职务犯罪案件积案、线索和赃款赃物清理等工作。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4件、撤案2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30人、追加起诉10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9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8件。强化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与中兴公司合作开发在押人员行为视频分析系统,实现对在押人员实时动态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3份,依法对8名罪犯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对审查后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8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和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全面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违法、执行等活动的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件次。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针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问题,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立案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共批准逮捕39人、起诉32人,不捕31人、不诉32人。办理的骆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佳典型案例。建立武汉市首个“心港湾”观护帮教基地,聘任专业司法社工从事帮教工作,经重点帮教的32名不起诉对象中,已有5人考上大学,8人重新就业,其余均继续学业,无一再犯罪。持续开展 “法治进校园”活动,先后到大兴路小学、春苗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8场次。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遍及辖区所有中小学校。拍摄的MV《宝贝自护歌》在武汉地铁所有站点及运行列车的移动电视上,循环播放三个月,受到社会好评。
四、 强化改革内生动力,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员额动态管理、补充、退出和考核机制,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职业发展等问题,使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制度,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78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完善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基本办案组织,检察官共决定案件3658件,占办案总数的97.4%。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案件1685件,发出评查通报4期,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同步融合,优化整合全院内设机构。
有序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排除非法证据91份,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01人、不起诉15人。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组织证人、鉴定人等出庭176人次,推动庭审实质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1350件1584人,占全部起诉案件85%,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坚持“轻案快办、繁案精办”,推动实现“80%的人力办理20%的重大疑难案件、20%的人力办理80%的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模式。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贯彻落实省“两办”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部署开展“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民事公益诉讼18件、行政公益诉讼17件,发出诉前公告18件、诉前检察建议6件,已提起公益诉讼5件。与中科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建立长效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工作,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水平。在全市首次使用无人机进行公益诉讼线索现场取证,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和效率,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五、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进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干部选拔、晋级晋职等方面把好政治关,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协调推进以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和文化活动载体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建设,培育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
注重素质能力建设。以执法办案一线为重点,探索建立人员分类管理与岗位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全员培训格局,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院共有4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其中,2名干警分获2018年“湖北省先进工作者”和“武汉市第十七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4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一等奖。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使用“三远一网”[①],推动落实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效能。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约谈、提醒谈话等40余人次,筑牢纪律作风防线。认真开展“正风除弊”、“以案说纪”等专项活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健全检务督察制度,开展检务督察48次,发出督察通报10期。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党纪党规学习测试,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
培育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建立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审查、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组织代表委员关注检察微信、微博,为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日报》、寄送《检察动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认真落实“万名政法干部进社区”、“双万双联”、精准扶贫等工作,对口帮扶的黄陂区羊角山村已整体脱贫。积极构建“互联网+”宣传模式,加强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发布检察信息800余条,讲好检察故事。持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案件信息2855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079份,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成绩,是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谢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一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检察工作带来新挑战,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检察机关回应人民期待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相对薄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益诉讼立法使检察职能发生新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还不够完善;四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队伍管理和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努力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过硬队伍和智能化建设,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着力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依法同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投入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金融、商贸流通、通信信息和商务服务等领域经济犯罪。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的研究,持续推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积极推进“四新”经济发展。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人民群众对平安稳定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打击、积极防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社会治理,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提升社会化治理水平。结合办案,通过分析,总结发案规律,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坚决纠正诉讼监督工作中不规范问题,增强监督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表达诉求。
四是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抓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加强改革“精装修”,不断提升检察监督效能。持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检察机关提请公益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试点等各项改革举措。加强改革各项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凝聚改革正能量,巩固改革成果。
五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途径。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不断强化队伍专业化素能。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清正廉洁。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不断提高检察监督效能。
历史的画卷总是在接续奋斗中铺展,伟大的事业总是在继往开来中成就。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国家现代服务业示范区、构建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贡献新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