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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2017—2021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6-07      

   江汉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各方面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江汉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江汉社会大局安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936人、起诉8536人。其中,批捕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06人、起诉2311人;批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3652人、起诉2923人。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批捕“7天酒店”坍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12人。全员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先后负责我区两处隔离点管理工作,共隔离620人。我院荣获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两名干警分获市、区先进个人。 

  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12人,起诉102人,万鸿章、马汉宝、熊博等一批盘踞多年、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深入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9件,已有4人被纪委监委查办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缴资金、房屋、车辆等“黑财”约2500万元。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7件,助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办理“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报道。院第二检察部被市委市政府嘉奖,1名干警荣记三等功。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89人、起诉229人。依法妥善办理“财富基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批捕334人,起诉503人。依法批捕、起诉全省首例非法采矿案和全市首例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办理破坏长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案件48件,督促被告人增殖放流成鱼220公斤、鱼苗近20万尾,促进生态修复。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派员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帮助结对村实现全面脱贫,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融入、服务营商环境革命,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72人,起诉327人。成功办理李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帮助企业挽回全部损失。依法平等保护涉案各类市场主体及经营者,不批捕33人、不起诉25人,努力将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办理的宋某某挪用资金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率先设立服务民营企业检察工作站,每年与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共同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要求,走访服务企业112次,当好企业“老娘舅”“店小二”。 

  尽职尽责参与反腐败斗争。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7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人,为国家和有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2018年“两反”转隶以来,积极主动加强监检协调配合,共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140人,已判决3551人(含结转案件)。积极参与上级检察机关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7件,努力服务反腐败大局。 

  二、坚持人民属性,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主阵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62件次,均依法妥善处理。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院领导接访243次,带头办理信访积案49件。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组织检察听证104次,现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724件,提出量刑建议3296人,法院采纳2849人,采纳率为86.4%,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1683人、不起诉890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批捕148人、起诉128人,帮助群众追回“养老钱”“血汗钱”500余万元。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加强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上游犯罪的打击,批捕146人、起诉86人。大力开展“当好军运会东道主、塑造精致武汉新形象”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清除整治60余吨露天垃圾,排查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妥善办理迟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件,为16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00余万元。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7件。根据办理低保经办人员贪污低保金系列案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和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择优选拔法治副校长22名,实现辖区学校全覆盖,组织检察官开展社区普法活动96次,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宣传和普法新闻1256篇,阅读量超50万次。自主制作的《宝贝自护歌》获湖北省法治动漫微电影一等奖,我院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擦亮“大手拉小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8人、起诉74人,不批捕93人、不起诉83人。坚持零容忍、严打击性侵及暴力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4人,起诉83人。办理的骆某猥亵儿童案入选中央网信办和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党的十九大以来网络法治典型案事例”以及最高检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并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构建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取证场所,积极推进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专项工作,共排查11327人。积极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成立全市首家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深化“21N”观护帮教模式,帮助5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新建现代化未检工作办案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我院“大手拉小手,关爱伴左右”项目被列入武汉市法治惠民重点项目。未检干警受邀参加最高检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时任最高检检察长接见。 

  三、恪守宪法定位,切实为司法公正保驾护航 

  不断优化刑事检察。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5件,撤案50件,纠正漏捕366人,纠正漏诉247人。办理一起超过20年追诉时效的故意杀人案获最高检核准追诉。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87件,提出抗诉31件。对刑事执行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0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830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15件,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提出书面建议并纠正103件。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53件,对其中80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途径,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建议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件,发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1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在张某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案中发现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成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8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发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3件。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1件。成功办理武汉市某行政机关督促履职案,给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加速”,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5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等活动,成功办理辖区小区“二次供水”案,对某餐饮店采购河鲀活鱼拟加工成菜品进行销售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并加强监管,得到市、区人大代表充分肯定。 

  四、适应时代要求,努力为检察事业发展增添动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联席会议等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组织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系列活动,切实推进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开展“正风除弊”“以案说纪”、党风廉政宣教月等活动,对照最高检《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排查廉政风险点75个,制定防控措施110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2018年以来1145件重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查找并整改问题15个。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每月通报干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拍摄微电影《底线》获2021年度湖北检察新媒体大赛一等奖。积极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及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严管厚爱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将全院1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1个。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补充、退出和考核机制,遴选员额检察官12名,确认退出6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案制度,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017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2次。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4次,评查案件1136件次。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98.9%。积极构建检察官业绩考评管理体系,每月通报“案一件比”等核心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办案数据,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不断提升队伍素能。优化全员教育培训,运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干警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全领岗位练兵、多层次业务竞赛,引导干警用好“检答网”,大力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干警专业能力。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使用“三远一网”,积极推进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检察项目,建成多功能案管大厅、智能化档案库房,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院共有43个集体和7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我院连续10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继续保持“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队伍中涌现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湖北省先进工作者”“湖北省先进检察官”“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十大法治人物”等先进人物,以及省、市各业务条线竞赛标兵。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参与公开听证、旁听庭审、见证宪法宣誓等活动236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询问。落实检察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36名员额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市政协来院专题调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我院多次就相关工作向区政协提出提案。向代表、委员寄送纸质和电子版《江汉检察动态》20期,赠阅《检察日报》2500余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联合接访等活动380人次。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3027人次,召开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7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12次。努力讲好“检察故事”,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1573条,多部宣传作品成功“出圈”,其中,动漫作品《遇见未检》获评全国“百部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说唱音乐作品《守护》被最高检及省、市检察院转发,在网络平台播放量超过10万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为重要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硕果累累、收获满满的五年。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各项工作的发展、各项成绩的取得,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靠的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信赖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江汉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肩负起推动新时代江汉高质量发展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必须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对新发展阶段和新时代检察职责使命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四大检察”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较薄弱,公益诉讼检察仍在探索发展之中;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 

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前不久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出了总动员,为新时代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今年,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文件,为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有力保障,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赋予更重责任。刚刚召开的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心绘制了领跑新赛道、展现新图景,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宏伟蓝图,为检察机关服务江汉发展大局确立了目标。 

  新要求、新目标给江汉检察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用新发展、新业绩当好新赶考的答卷人。对此,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纲要》《江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制定的目标规划,全面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2022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交上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一是以有力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江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发力点、结合点,着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加大对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惩治预防经济金融领域新型非法集资犯罪,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以办案为抓手促进社会治理。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更新司法检察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三是以监督为主业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实现监督端口前移。深度应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深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不断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规范监检衔接,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四是以过硬为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教育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增强检察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各类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更加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新一届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拼搏赶超、奋勇前进,不断开创新时代江汉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