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紧紧依靠区委正确领导,紧紧依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紧紧依靠区政府、区政协关心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一、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建设卓越城区
坚决维护江汉平安稳定。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4人,起诉1068人。以常态化扫黑除恶为牵引,重拳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批捕267人,起诉231人;依法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72人,起诉231人;依法严惩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等犯罪,全链条打击帮信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32人,起诉79人。
助力打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23人、起诉35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企业“四类人员”不捕9人、不诉45人,涉营商案件不捕、不诉率在全市领先。依法办理“乐投财富”“城铁在融”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19件44人,追赃挽损约1.2亿元,走访问需企业79人次,协助解决企业困难22个。
服务共建江汉绿色美丽家园。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长江环境资源犯罪63件109人。成功办理武汉市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针对建筑垃圾露天随意堆放、扬尘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督促监管部门新增办理排水许可证422家。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受理并提前介入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3件15人。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人,依法起诉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供帮助的外区司法人员1人。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办好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将心比心抓实群众信访。依法受理信访件559件,按期答复率100%。组织检察听证396件次,成功化解一起上访六年的区信访维稳重点案件。在审查一起因倒车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时,检察官积极主动双向劝解,让破损的邻里关系重归和谐。
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办理养老诈骗案件9件36人,帮助追回“养老钱”百万余元。抓实司法救助“民心”工程,向23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7.9万元。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帮助申请调整低保标准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聚合职能共护“朝阳事业”。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5件127人,两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与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关工委联合成立“检爱”护航站,向“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1份。选任3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活动12场。
溯源治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384人、不诉718人;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431件,适用率92.9%。在全市率先制定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全面深入分析近五年江汉区刑事案件情况、特点、趋势并向区委作专题报告。开展法治宣传82场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3件。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强化制约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不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撤案9件,纠正漏捕26人,纠正漏诉1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8份。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动提前介入“天街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案件86件。落实“一案双查”反洗钱工作机制,成功监督侦查机关查办一起重大洗钱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占起诉案件99.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比例达98.8%,提出刑事抗诉案件5件。加强疫情常态化下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提出纠正意见79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40件。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2件,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对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件。联合区司法局建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机制,为弱势民事群体维权“撑腰”。深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成功办理一起通过伪造借条、银行流水骗取生效民事调解书的虚假诉讼案件。
切实做实行政检察。提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件。汽车美容服务领域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类案,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着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持续深化“唯益”品牌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6件。扎实推进医疗美容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医美机构51家。大力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全区新增电动自行车棚98个,智能充电桩1375个。及时发现某地产公司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逾期违约金线索,帮助追回违约金845万余元。
四、坚持做到“五个过硬”,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政治立检擎旗明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26次。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及“政法先锋进村湾”、驻村帮扶、下沉社区等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共同缔造、疫情防控等工作中锤炼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素能提升凝心聚力。开展线上线下培训47次,青年干警控申接访轮训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推广。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等活动25次。全院11个部门结合职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共有19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项工作品牌被上级肯定并推广。
科学管理提质增效。建立“日清查、周提醒、月通报”机制,动态监控并提醒整改344件。每月召开主要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入额院领导实体性办案152件,编发典型案事例78篇,被上级采用21篇。建立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持续优化“案-件比”,积极推进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应用,“云移送”刑事案件1149件。
从严治党补钙铸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发布检务督察通报22期,开展新任职干部和新进公务员集体廉政谈话3次、纪律约谈4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打好自我革命的攻坚战、持久战。
五、积极践行“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案活动77人次,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先后来院视察并给予指导。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10名员额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在全市率先印发工作方案,形成联动监督合力。
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740人次,办理律师申请事项649次,邀请律师参与接访163件333人。聘请50名首批听证员和10名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以检务公开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提升。
营造良好舆论监督氛围。发布检察信息588条,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新闻报道81篇。打造江检“微”普法品牌,制作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作品41件,自主创作微电影《直播迷局》在武汉电视台播出,工作经验在最高检调研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服务江汉高质量发展的办法还不多;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平安江汉法治江汉建设的力度还不够;三是检察能动履职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四是新时代检察理念树得还不够牢;五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仍需加强。
各位代表、委员,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继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勇于担当、奋力前行,努力以优异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江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让检察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以依法能动履职为要求,服务保障江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汉、法治江汉,全力服务保障富裕江汉、活力江汉、绿色江汉建设,持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
三是以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为抓手,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以全面过硬为目标,努力建强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需要新担当。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扎实走好检察事业“新的赶考之路”,努力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