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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代楷模|榜样之光映初心 履职担当护未来

【字号:    】        时间:2025-09-26      

  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并集中宣传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收看《时代楷模发布厅》专题节目,学习、讨论“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深刻领悟榜样的力量。


  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何艳: 

  观看重庆渝检护“未”团队获评“时代楷模”的事迹,我内心深受震撼。这支从“莎姐”维权岗成长起来的队伍,用二十余年坚守,将法治的刚性化作守护的柔情,让我读懂了未检事业的温度与重量。“莎”字藏心,她们如莎草疗愈创伤,似水般包容迷途少年,从创立青少年维权岗到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从一站式询问中心到惩罚、矫治、维权、预防于一体综合保护体系,她们把案件办进孩子心里,让“悬崖边”的生命重焕光彩。那封保存多年的感恩短信,那场山火中逆行的摩托身影,都是爱与坚守的见证。 

  楷模如镜,照见初心;榜样如灯,引路前行。作为江汉未检人,我深知未检工作的特殊重量,愿以楷模为灯,持法律之剑,擎检察之爱,坚守初心、精进业务,创新机制,守护更多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检察部青年干警徐航: 

  学习重庆未检团队“时代楷模”事迹,看到他们既有雷霆万钧之势惩治犯罪,亦有春风化雨之柔挽救迷途少年,让我深刻体会到,未检工作的精髓恰在于他们寻找的“最佳平衡点”——法律利剑与温暖双手的完美结合。这份“平衡”的艺术,也是我作为检察官助理日常工作的核心课题。面对涉罪少年,我们既要秉持法律威严,审查证据、厘清事实,让其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更要伸出温暖双手,深入调查其成长经历、犯罪动机,通过精准帮教,唤醒其内心的善与希望。 

  我将以楷模为灯塔,既做公正的捍卫者,更做青春的守护人,于法、理、情的交融中,用心用情寻找那个最能照亮孩子未来的“平衡点”,为未成年人检察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普通犯罪检察部青年干警张雪: 

  在渝检护“未”团队的工作中,我看到了宽严相济制度的生动实践。他们对待严重暴力犯罪绝不手软,对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则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量身定制帮教计划。这让我思考,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如何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体现人文关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看到了诉源治理的司法智慧。他们创新推出“莎姐”热线、信箱,开展普法教育,推动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和“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这启发我,在刑事检察工作中不能仅仅满足于完成案件审查,更应具备发现问题、剖析成因、解决问题、推动治理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解决,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我看到了检察为民的大爱情怀。检察官李非白为三名孤儿撑起“爱的港湾”,陪着她们成长;孙文静帮助多次盗窃的少年从“偷车人”变为“救火英雄”。这种跨越血缘的关爱,正是检察为民的生动体现。这让我反思,在日常办案中,是否也能多一份耐心,多一份关怀,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完成每一项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青年干警田师园: 

  收看“时代楷模”发布仪式,我心潮澎湃,备受鼓舞。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深刻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担当。他们以法为盾,用爱呵护,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同时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长,我深感榜样就在身边,责任就在肩上。我将以他们为标杆,立足本职,精进业务,切实担负起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为守护祖国未来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