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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为绩·奋进江检 | 崔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履职

【字号:    】        时间:2026-04-13      

  实,是履职之基;绩,是民心所向。为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即日起,江汉区检察院“以实为绩·奋进江检”专栏正式开栏。我们深知:检察政绩,不在口号响亮,而在监督精准有力、办案高质高效、群众可感可触。奋进路上,当以求实精神破除虚功,以实干作风诠释担当,让每一项检察工作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崔剑

  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看法、总认识,直接反映着我们干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就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守公正底线,做优质量政绩 

  我们追求的政绩,不应仅仅是办案数量的多少,更应是办案质量的高低、监督效果的好坏。工作中,积极引导部门干警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将证据审查作为生命线,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坚决防止为了追求所谓的“快结率”、“认罪认罚适用率”而忽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确保不枉不纵。同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将监督成效体现在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上。 

坚持为民导向,做实民生政绩 

  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将“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在民事行政检察中,我们不以抗诉数量论英雄,而是注重精准把握监督标准,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监督,同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将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重要导向。在公益诉讼检察中,我们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不盲目追求“立案数”、“诉前建议数”,而是更加注重诉前程序解决问题、修复受损公益的实际效果,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群众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检察作为、法治力量。 

突出科学导向,做精管理政绩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业务的“中枢”,其政绩观应体现在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全院检察业务质效的整体提升。坚决反对“唯数据论”、“唯排名论”,不搞脱离实际的数据“包装”,将重心放在流程监控的实质化、质量评查的精准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深度化上。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化的质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引导检察官将精力投入到提升案件质效上,而不是围绕考核指标“做文章”。 

把握根本要求,做强铸魂政绩

  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直接决定着检察工作的成效。政治工作的政绩,往往潜绩多、显绩少,但却是最根本、最基础的政绩。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提升专业素养作为基础性工程,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培训,着力培养“高精尖”人才和“全科型”检察官。同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严管厚爱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正确的政绩观与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紧密相连。作为党员领导,我深知权力就是责任,岗位就是奉献。必须时刻绷紧廉洁从检这根弦,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检察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分管部门干警,以清廉的形象、务实的作风,赢得干警的信任和支持,为正确政绩观的践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