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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施行前一天,这场“家门口”的生态庭审敲响警钟

【字号:    】        时间:2026-08-17      

  814日上午,位于长江边的洪湖市老湾回族乡江豚湾社区居委会,被临时布置成了一个简易法庭,一场非法狩猎案的庭审即将在这里进行。上午10点正式开庭时,旁听席已经坐满了人——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社区干部,还有不少自发前来的当地群众。

  “现在开庭!”审判长熊雪婷敲响法槌。被告人杜某、黄某、汪某被法警带入现场,在被告席就座。 

  20262月,杜某等三人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长江嘉鱼县陆溪镇江心洲上猎捕野生鸟类,被保护区管理处巡查人员发现。随后,公安民警将三人当场抓获,并在其驾驶的越野车里查获气枪1支、铅弹99发、夜视仪1副、手电筒1个,以及猎获物鹌鹑3只、凤头麦鸡1只。 

  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在公诉意见环节,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谈园结合案情对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进行阐释,并指出三人猎捕地点位于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其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也破坏了长江流域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 

  休庭间隙,坐在后排的当地群众说:“以前总觉得在江边打几只鸟不算个大事,今天听了庭审才晓得,野生鸟类受国家法律保护,碰不得。” 

  庭审结束后,谈园结合当地紧邻长江、资源丰富的生态特点,以及村民们日常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对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作了普法讲解。讲解不长,但句句落在大家熟悉的生活里。社区干部表示,这场生态庭审就像一堂开在“家门口”的法治课,把法律条文变成了身边事,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普法,“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自然就记得住”。 

  8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在这一天正式施行。新法典整合了现行生态环境领域的多部法律,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更为系统和严格的规定。 

  国徽下,江风拂过。这场赶在法典施行前一天的庭审,或许能让更多人对新法典多一分了解,也对长江边的野生动物多一分敬畏。 

  作者:邵恒媛